簪尾渐细,收成一道流畅的弧线,弧度刚好,放在手心里能感受到它的分量。
我掂了掂,应该不是不是那种虚头巴脑的镀金玩意儿,是实打实的真金。
这一个发簪估计够我在镇上买一年的烧鸡天天吃了。
我把发簪和信纸搁在膝盖上,对着它们沉默了几息。
然后慢慢地、一点点地,从鼻子里呼出一口气。
我为刚才拆信时的那一丝内疚感到——好笑。
真的好笑,我居然还以为自己做了亏心事?天底下哪有这么荒唐的事。
这家伙连姑姑的面都没见过,连她是扁是圆都不知道,就写了这么一封信,附带了一根纯金发簪,还有一首押韵都押不利索的诗——”不可遮”和”到天涯”,这押的是什么鬼韵?
愿随青竹到天涯。
他愿随个屁。
我把信纸折起来,塞回信封。
火漆已经碎了,没法恢复,我也不打算恢复。
发簪搁在手心里又看了两眼——做工确实好,翡翠也确实绿。
但不影响我觉得这整件事荒唐透顶。
我把发簪也塞进信封,又把信封揣回怀里。
背上竹捆,站起来继续往山上走。
脚步比刚才轻快了不少。
我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
可能是因为他那句”不知者以为是野猪“。
可能是因为他那双眯眯眼——笑什么笑,有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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