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以行之,
刑以防之,
礼、乐、刑、政,
四达而不悖,
则王道备矣。
解:所以礼乐的本质就是节制、规范、调和,让心性不被物欲过度蒙蔽,而反过来以心性蒙蔽、节制物欲。
乐者为同,
礼者为异。
同则相亲,
异则相敬。
乐胜则流,
礼胜则离。
合情饰貌者
礼乐之事也。
解:规范之中,乐主要用于调和、同感、共情,礼主要用于分工、区别、差异。有共情就会相亲相爱,有差异就会相敬如宾、保持一定的距离、留出一定的个人空间。讲究乐过度,人心就会流逸、无定、没有各得其所;讲究礼过度,人心就会离散、思变、不能齐心协力。符合情况地彰显、展现出一定的外形、形式,这就是礼乐所应该做的事(即发挥的作用)。
礼义立,
则贵贱等矣;
乐文同,
则上下和矣;
好恶著,
则贤不肖别矣。
刑禁暴,
爵举贤,
则政均矣。
仁以爱之,
义以正之,
如此,
则民治行矣。
解:礼仪、义范确立了,那么贵贱就区别等次了;音乐、文艺同感了,那么上下就和谐齐心了;大家的喜好、讨厌等感情显露了,人和事的贤(大家喜好的)与不肖(大家讨厌的)就有区别了。用刑法禁限强势、暴力者,用奖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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