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他的母亲。
那具身体里,正孕育着他同母异父的弟弟或妹妹。那个孩子的父亲,是他三位兄长的仇人,是他自己应该恨的人。
可他能恨吗?
他有什么资格恨?
角落里,一个年轻女孩频频向他眨眼。那女孩约莫十四五岁,穿着鹅黄的裙子,脸颊粉嫩,胸脯刚刚隆起,是那种青涩的、还没熟透的稚嫩美。她大概是哪位封地领主的小女儿,第一次进宫赴宴,被这满殿的繁华迷了眼,又看见了倚墙而立的俊美少年。
阿尔森知道她在看他。
他喜欢女孩。十六岁的少年,哪有不喜欢女孩的?可此刻,他只觉得那目光刺眼。那女孩看他,就像看这场宴会上的任何一样东西——烛火,珍馐,小丑,吟游诗人——都是热闹的、好看的、与自己无关的景致。
她不知道他是谁。
她不知道他是阿迪斯先皇的儿子,是那三个死去的王子的弟弟,是那个坐在高台上的女人的第四个孩子。她不知道他心中燃烧着什么,不知道他有多想赢得荣耀与尊重,让整个大陆铭记他的名字——勇猛的战士,杰出的统帅,真正的君王。
而不是“阿迪斯最后一个儿子”。
更不是“英格鲁德国王的继子”。
阿尔森将空酒杯放在身边的矮几上,转身想走。
就在这时,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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