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初构思大纲,到如今水仙和小满在县一中的教师宿舍楼下重逢,前后写了三万多字。回头看看,这部小说里的很多事,都超出了我动笔时的预期。
最初只是想写一个“草台班子里的香艳女人与一个纯真少年”的故事。但写着写着,水仙这个人物越来越活——她不再只是大纲里那个“风韵犹存的风尘女子”,而是一个会对着小圆镜自嘲的女人,一个在布帘后面把帘子掖严实的女人,一个被少年写了首诗就红了眼眶的女人。她的坚韧、疲惫、温柔、认命与不甘,都超出了我的预设。她很真实,真实得好像我见过她——也许是在某个夏夜的打谷场上,也许是在某辆颠簸的卡车后斗里。
小满也是。他不是什么完美的白马王子,只是一个会脸红、会写酸诗的少年。他的情欲和羞耻心同时觉醒,他面对水仙时笨拙得让人发笑,但他真诚。那份真诚,是这部小说里最干净的东西。
九十年代的乡村草台班子,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他们在台上演才子佳人,在台下过着漂泊无依的生活;他们给村民带来难得的娱乐,自己也在这娱乐的边缘挣扎求生。水仙这样的女戏子,更是处在食物链的底端——班主靠她挣钱,观众用目光剥她的衣服,村里的男人花三十块钱就能买她一次。但她不是符号,不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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