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红色,新买的,全套只用过一次,膏体顶端还保留着出厂时的圆滑弧线。
她把口红攥在掌心,没有涂。
只是攥着,等我推门。
她的眼睛在讲台下面的书包柜上扫了一遍。
最靠边那个锁着的柜子。
锁孔上全是铁锈。
她从头上取下一根黑色一字发卡,掰直,插进锁孔。
手腕轻轻转。
发卡在锁孔里碰到锈死的弹簧,发出一声极细的咔。
然后她换个角度再转。
咔嗒。
锁开了,柜门弹开一条缝。
她从柜子里拿出一个旧笔记本。
封面是牛皮纸,边缘已经发黄卷边,被潮气浸过后有些页面粘在一起。
她翻开。
前几页是化学公式和英语单词,字迹小而工整。
翻到中间。
是一篇手写的日记,蓝色圆珠笔,字迹潦草,用力大到纸背有凸痕:
“今天又被叫去器材室了。他说要我帮忙清点篮球。我蹲下去捡球的时候,他站在我身后。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我害怕。但我不敢告诉班主任。我不敢告诉任何人。他说如果我告诉别人,他就说我体育成绩不及格。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林浅浅,你为什么要穿那条体操服去上课。”
林浅浅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
林浅浅。
六年前另一个姓林的女生。
手写日记,字迹凌乱,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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