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文件拿过来翻到黑石那一页,目光在段落之间跳了一遍。
程砚的论述在这里用了大量篇幅引述黑石的治理案例,措辞有力,逻辑听起来很顺,但陆沉舟指出的那个漏洞在反复对比之下确实无法绕过。
他说的没错。
合伙制和股份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这条论证在法理上确实不成立。
“第三个。”陆沉舟的声音没有任何起伏。
“淡马锡的ceo一票否决权只适用于投资决策,不适用于公司治理层面的董事会决议。程砚在第五页把两者的边界模糊了,把投资否决和治理否决混为一谈。这个区分如果不写清楚,晏明远可以在会上用最简单的概念辨析把整段论证钉死。”
她把文件翻到第五页。
淡马锡的部分占据了整整两页,四个图表,三组数据对比,视觉上很是唬人。
但在论点上,他确实把投资否决和治理否决混在一起写了。
她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不是因为她能力退步,是因为她在看程砚写的东西,她就没有翻过来倒过去地质疑它。
“第四个。”陆沉舟停了一下,手指从文件上移开,没有再去翻它。“最麻烦的一个。”
“他建议把一票否决权扩展到人事任免。但晏氏章程里有一条更早的规定:高管任命需要董事会三分之二通过。这条规定是六年前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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