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又经过财务部。
这次郑雪梅没抬头,但她桌上多了一杯咖啡——不是公司茶水间的速溶,是楼下那家咖啡店的外卖杯。
杯壁上贴着一张便签纸,上面有人用黑色水笔写了几个字。
我没凑近看,但隐约觉得那字迹有点眼熟。
不是我写的。
那是谁写的?
我没有多想,回到工位,继续改方案。
周二上午十一点,一个陌生号码打进来。
“您好,请问是陈默先生吗?”
“是我。”
“您好,我是南城分局刑侦大队的刘浅浅,上周五晚上在郊外丛林现场见过您,您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穿警服的姑娘,声音清脆,说话直来直去,训我的时候中气十足。
“记得,”我说,“刘警官,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我们需要您来做一个证人笔录。您和郑雪梅女士当晚在现场发现了一些重要线索,包括那间废弃木屋里的血迹和物证。之前只做了简单的口头记录,现在案件正式立案了,需要两位到分局来做一份正式的书面笔录。”
“好的,什么时候?”
“您看今天下午方便吗?越快越好。如果郑雪梅女士也方便的话,最好一起来。”
“我问一下她。”
我挂了电话,给郑雪梅发了条微信,把情况说了一遍。她很快回了:
【今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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