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萌在老家待了三个月。
她在老家那个住了十几年的房间里,每天做差不多的事——早上起来,坐在书桌前,翻开蓝色封皮的日记本,从第一页开始看。
八岁写的字歪歪扭扭的,“哥哥今天跟别的女生说话了,我不高兴”。
九岁写的,“哥哥今天给我带了草莓蛋糕,我最喜欢吃草莓了”。
十岁写的,“哥哥考了年级第一名,我好高兴”。
十一岁写的,“哥哥今天没理我,我哭了一晚上”。
十二岁写的,“哥哥说要考南京大学”。
十三岁写的,“我跟哥哥表白了,他没有当回事”。
十四岁写的,“我等他”。
她把这些字从头看到尾,看完了最后一页,合上日记本,放回抽屉里。
然后第二天,再拿出来,再看一遍。
她每天看一遍,像念经,像上坟,像一个人守着一座墓,每天去扫一次,拔掉新长出来的草,擦掉碑上的灰,放一束新摘的花。
然后回家,第二天再来。
王潇然每周带念恩回去看她一次。
每次去的时候,他都希望她会有些变化——胖一点,气色好一点,或者至少愿意从那个房间里走出来,到客厅坐一会儿,跟念恩说几句话。
每次看到她的样子都跟上周一样,瘦了,更瘦了,瘦到颧骨凸出来,瘦到锁骨下面那个坑能盛一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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