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拒绝了沉莹要钱的打算,但我心里却总是有些不踏实。我不知道处在困境中的沉莹会怎样对待赖骏的逼迫,是无奈和他继续苟且,还是愤而反抗?可惜她已经错过了对付赖骏的最佳时机,现在想要报案已经很困难了,除非告赖骏敲诈勒索她,但爱面子爱得要死的沉莹会这么做吗?
还有沉莹所说的“逼人太甚的后果你要自己承担”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她要亲自来报复我吗?我有什么可值得她来报复的,我被她害得还不惨吗?她怪我没有及时通知她有关性病的事,这我承认是我不对。因为在离婚前数次见面、打电话我都可以告诉她,但一则我对这事不太上心,二则我心里大概也有让她自食恶果的想法,所以就没有及时通知她。而且她在深圳得知了自己的病情,也不是没有通知我吗?可惜在刚才通话时,我没有及时反应过来用这话来回击她。
想到这里,我觉着应该和沉莹再说几句,钱我会给她的,但必须在赖骏离开她以后给她。我回拨了那个来电,但是长时间没有应答,我想可能那是一个公用电话亭的号码,这样我和沉莹的联系又断了,我顿时心烦意乱起来。
赖骏真是我和沉莹的命中克星,他像梦魇一样紧紧纠缠着我和沉莹,就连我们离了婚也不放过。他真是罪不可赦、死有余辜,我恨不得把他碎...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