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起日记本里那句话:“送花的人想要她记住某件事。”
三个月。
他重新翻开账本,从头到尾数了一遍。整整十三周,从三年前四月的第一周到现在,中间偶有中断,但大体是连续的。每周五,一次,白玫瑰。
期间不定期记录的“收”和“未收”,账本里没有花收据,没有台签,没有包装盒上的留言。
只有“收”和“未收”两个字。
林屿把账本和收据放回抽屉,锁上,把抽屉推回原位。
他走出书房,发现窗台上的白玫瑰还在原来的位置。花瓣已经开始卷边,边缘泛黄,但水还是清的。
母亲换过水。
他记得自己昨天把花插进去后就没动过。母亲回来的时候,瓶里的水是满的。
她什么时候换的?
他拿起花瓶,凑近闻了闻。水是干净的,没有腐臭味。花杆底部的切口是新切的,斜口,干净整齐。
她用剪刀重新切过花杆。
林屿放下花瓶,看了一眼墙上的钟。七点半。
母亲还没有回来。
他回到自己房间,坐在床上,盯着天花板。
三个月的收据。十三周的花。一次夜间补拍。
他拿出手机,翻到沈砚的微信头像。
他们三天前加了微信,但没聊过。林屿点进他的朋友圈,只看到一条横线——要么展示三天,要么屏蔽了。
他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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