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芬呆呆地坐在梳妆台前,面前放着七万元巨款和那个精致的狗项圈。大学毕业的美芬,思维够敏锐,她明白主人的深刻含意。
“我该怎样?主人不是暴君,可这钱的威力竟然如此可怕?!我,一个堂堂大学毕业生,身材好、脸蛋漂亮,竟然在考虑做别人的性奴?!”
美芬面无表情,但泪水如断线玉珠,已经润湿了她嫩白的酥胸。
“我,一个弱女子,应该怎样生活?又能怎样生活????我的孩子!可怜的孩子!”美芬想到孩子,悲从心中来,泪从眼底涌,“难道我还有什么选择余地吗?能遇到这么仁慈的主人,我应该知足了!”
美芬缓缓拿起那项圈,慢慢围到漂亮的脖子上,对着镜子仔细看着,“戴上它,你就不再是从前的美芬了”,看着镜里的美貌少妇,美芬有些伤感。
忽然,她好像想起什么,放下项圈,找来一把尖尖的小刀,在项圈上认真地刻起来。
看来那行小字的底子是特殊材料,专门为刻字准备的,不像钢片。
美芬刻下“李美芬”、“张峰”两个名字。
这行字变成:“李美芬自愿做张峰的终身奴隶”,然后美芬像是害怕自己再改变主意一般,急忙把它围到脖子上,两端扣锁对准,两手稍一用力,“卡嗒”,项圈锁死了。
刚刚比脖子大一圈,外包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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