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颤抖着手,将信纸展开。那上面并没有什么泪痕,字迹刚劲有力,透着一股不输男儿的锋芒,就像她的人一样——
“霍雨浩: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走了。
别来找我,也不要试图用你的精神探测去搜寻我的踪迹。我想躲,你找不到。
那三天……我知道。
我知道你抱我的时候,喊的是冬儿的名字;我知道你在那个最深情的瞬间,眼前浮现的是她的脸。
但我不在乎。或者说……这是本小姐默许的。
你可以把我当成替身,当成发泄的工具,甚至当成一个随便的女人。
但我很清楚,那是因为即使是你这样的家伙,也有脆弱到必须抓住什么的时候。
霍雨浩,你是个混蛋,是个好色的变态,是个喜欢闻女人脚、迷恋这种下流勾当的人渣。
但也正是这样的你,让我第一次觉得……原来,活着,是有温度的。
我有些事情还没有做完,有些账还没有算清。
我不想欠着谁,更不想看到你这副半死不活的鬼样子。
所以我把我的身体给了你,把我的第一次给了你,连我那双脚……也被你玩那种脏东西玩够了。
现在,扯平了。
如果你还算个男人,就给我好好活着。带着唐门,带着史莱克,把你该做的事情做完。
至于我……如果……我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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