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如果你不用这些证据,你可能会失去房子、车子、存款——你辛苦攒了三年的所有东西吗?”
“知道。”
“那你还——”
“方远,”我打断他,“我不是在帮她。我是在帮我自己。我不想变成一个心里只有恨的人。恨了三个月,够了。我不想再恨了。恨太累了。我想把这些东西放下,干干净净地走。房子、车子、存款,能留下最好,留不下也无所谓。我一个月几千块的工资,租个房子也能活。但她不一样。她肚子里有个孩子,她需要那辆车,需要那点存款。她需要活下去的资本。”
方远看着我,看了很久。然后他低下头,把那些文件一张一张地收起来,重新装进牛皮纸信封,装进公文包,拉好拉链。他站起来,伸出手。
“老陈,我尊重你的决定。但作为你的律师,我还是要提醒你——心软可能会让你后悔。”
我握住他的手。
他的手很厚实,很温暖,和三个月前在律师事务所第一次见面时一样。
三个月前,我坐在他对面,说“我要让她净身出户”。
三个月后,我坐在沙发上,说“我不想让她再惨了”。
三个月,足够让一个人从恨走到不恨,从报复走到放手。
不是因为原谅了,是因为累了。
不是因为不痛了,是因为痛到麻木了。
方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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