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还悬在半空,保持着那个覆在她小腹上的姿势。月光偏移了几寸,从她的后背移到我的脸上,冰凉的,像死人的手指。
怒。
怒得像有一团火在胸腔里炸开,烧穿肺叶,烤焦心脏,顺着血管蔓延到四肢百骸。那种怒不是愤怒,是疯狂,是想毁灭一切的冲动。
我的手指开始痉挛。
五根手指不受控制地收拢,攥成拳头,关节发出咯咯的响声。
指甲掐进掌心,疼,但那种疼比起心里的疼,连蚊子叮咬都算不上。
我想掐死她。
这个念头像一道闪电劈进脑海,瞬间照亮了所有的黑暗。
对,掐死她。
就现在。
趁她睡着。
趁她还在做那个回到李总身边的美梦。
用这双手,掐住她这段日子还在我耳边说“我爱你”的喉咙,掐断它,掐碎它,让她再也不能呼吸,再也不能说话,再也不能用那张嘴叫别人“亲爱的”,叫别人“等我”。
我的手抬起来。
悬在她脖颈上方十公分的地方。
月光下,她的脖子白皙纤细,皮肤薄得能看见底下青色的血管。
那血管里流淌着的血,有一半是那个孩子的,是那个男人的,是属于背叛的。
只要十秒。
不,五秒就够了。
我当过兵,我知道怎样用最小的力气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人失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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