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培伦大概是天底下第一个亲手炖了汤、装进保温壶、让保姆送到奸夫家门口的丈夫。
星期一晚上七点半。
我刚带晏雪辞回公寓,门铃就响了。
她当时正站在玄关脱那双过膝长靴——拉链卡住了,她弯着腰和靴子较劲,银发散了一肩,驼色大衣敞着,里面还是那件黑色蕾丝连体衣的残骸。
我开门,门外站着沈家的保姆,手里拎着一个墨绿色保温壶,低着头不敢看我。
“霍先生——沈总让我送汤过来。他说——给太太补补身子。”
我把保温壶接过来。
保姆转身就跑,鞋跟在走廊地砖上敲出一串急促的哒哒声。
我关上门,把保温壶放在岛台上。
晏雪辞终于把靴子蹬掉了,赤脚走过来,盯着那个墨绿色保温壶看了半天。
壶身上贴着一张便利贴,是沈培伦的字迹——圆珠笔写的,歪歪扭扭,像小学生抄作业:“雪辞,乌鸡参汤,你爱喝的。沈。”
她看完之后把便利贴撕下来,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
“汤呢?”
“喝。”她拧开盖子,倒了一碗,端起来喝了一口,表情很平静。“味道不错。他炖了二十年汤,就这个没失手。”
她端着碗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就是我那张从办公室搬回来的旧沙发。
她穿着驼色大衣,里面是破了的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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