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眼睛很有神,看人的时候总是直直地盯着,像要把人看穿。
嘴唇不厚不薄,嘴角天生有些上翘,即使不笑也像在微笑。
嘛,确实可爱是可爱。
与其说是漂亮,不如说把所有点数都加在了可爱上,喜欢的人会很喜欢吧。
她是那种“邻家女孩”型的可爱,没有距离感,没有攻击性,让人看了就想亲近。
难怪那么受欢迎。
至于我,大概是单纯看腻了吧。
重新看也没什么心动的感觉。
毕竟看了六年,再惊艳的风景也会变得平常。
而且,她的性格太熟悉了——任性、吵闹、黏人,这些特质在远观时是“活泼可爱”,在近距离相处时就成了“让人头疼”。
毕竟我和钟由衣从小学就认识了。
那时我们住同一个街区,上同一所小学,虽然不同班,但因为父母认识,经常被凑在一起玩。
她从小就这性格,爱笑爱闹,像个小太阳。
差不多六年。
占了人生三分之一以上的交情。
从懵懂无知的小学生,到青春躁动的中学生,再到现在的高中生,我们见证了彼此最幼稚、最尴尬、最中二的阶段。
这种关系,已经超越了普通的朋友或前后辈。
应该说是孽缘吧。
当然会腻了。
就像再喜欢的歌,单曲循环一千遍也会听厌;再好吃的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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