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间定在上午九点。
区法院二楼第三审判庭的门已经开了。书记员提前到了,正在调试桌上的话筒和录音设备,把几份空白笔录纸摆整齐。旁听席上坐了几个人——李女士和她的亲戚坐在左侧,林天坐在第二排靠边的位置,手里没拿手机,就那么坐着。
九点整,书记员站起来,扫了一眼旁听席,声音不大但很清楚:“请大家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摄影;不得鼓掌喧哗;手机请关闭或调至静音。”说完这串话,他顿了一下,看向侧门,“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门开了。法官走进来,穿着黑色的法袍,走到审判席坐下,翻开面前的卷宗。书记员也坐下了,手指搭在键盘上。
“请坐。”法官说。
他抬头看了一眼原告席和被告席,核对了一下双方到庭情况。顾芳舒坐在原告席上,面前摊着文件夹。被告席上坐着两个人——车主方的律师,深蓝色西装;明若川的代理人,格子衬衫。两人都已经就位。
“原告,你的姓名?”
顾芳舒报了名字,又报了当事人的姓名和代理权限。
法官又问被告方,深蓝色西装和格子衬衫各自报了名字和所代理的当事人。法官点了点头,在笔录上记了几笔。
“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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