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事发生前的三小时,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全身控制不住地发抖。
客厅的灯没有开,只有落地窗外的城市霓虹透进来一点光,把整个房间切割成明暗交错的碎片。
我盯着那些碎片,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一个念头——我为什么会坐在这里?
明明两个小时前,我还在厨房煲汤。
陆霆说今晚有客人要来,让我多准备些菜。
我问他是谁,他只是笑,那个笑容温柔极了,和平常一模一样。
他说:“婉婉,今晚之后,我们会更好的。你信我。”
我信了他四年。
四年里,从我们相识、相恋、结婚,到如今这个家,我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他。
我做饭、收拾屋子、照顾他的起居,在他加班到深夜时开着台灯等他,在他应酬醉酒后给他熬醒酒汤。
所有人都说苏婉是个好妻子,陆霆娶了她是福气。
我也这样以为。
我以为我们的平淡是幸福的一种,以为那些关着灯的夜晚、那些温柔而克制的触碰,就是相守一生的模样。
直到半年前,我在他衬衫领口发现了口红印。
那天我拿着那件衬衫站在洗衣机前,愣了很久很久。
然后我把它叠好,放在他的枕头旁边,没有哭,也没有闹。
晚上他回来,看到那件衬衫,脸上的表情我至今记得——不是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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