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不知道何时能改变。
当然,写论文的时候还是以真实案例为主,所以大多数司法判例的情节在恶劣程度都要远超艺术。
“婚内强奸的案例少之又少,嗯……几乎没有。”
“查国外的吧。”
“google一下,the gisèle pelicot case?”
“这个案子貌似在故事档案馆热度蛮高的。我也有听过。我记得标题很猎奇,丈夫下药迷晕妻子,让至少七十二人强奸她,女人十三年间被强奸近百次。”
嘉敏骇然,“好恐怖,看完之后更恐婚了,而且看wiki,罪犯甚至很严谨地检查他选择带来的人身上体味,日常从来保持着『正人君子』的形象,受害者回忆近五十年婚姻生活里面没有第三者,恩爱如初,只是除了经常断片不记得发生什么了……”
“直到警方确定她是下药后被强奸,甚至是她的女儿和儿媳也难逃魔爪。”黎妍平静地说,但第一次听博主讲这个案例,脑海激起狂澜。
“律师还要从十年间难道就没有一次清醒,就没有一次有意识发生性关系的角度反对。唉。”嘉敏趴桌子,很无奈地看她。
“但律师就是律师,tessa也会为强奸犯辩护,职责只是职责,律师是要维护当事人权益的。”
“是这样滴,职责而已。”
嘉敏点头,像是接受现实一般应了一声。
她是在那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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