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头士啊,就唱《let it be》的披头士,这歌特火。”老江以为她不知道。
苏梦竖起大拇指。
她服自个儿了,她早应该知道的,就他那几斤几两,整天待在家的小脑瓜子,能给出什么好的经验、观点和建议,能有什么高见,她大晚上的他瞎白活什么玩意。
“老江,你大半夜的就逗我玩吧你!”
有这时间,就是活动活动,也比这动嘴皮子有意义啊。
苏梦躺下翻身,“睡觉!”
披头士!
她签披头士不还是签李鱼,这有什么区别?
就算能签披头士,她签一个压根不可能露面,一个虚构的乐队干什么?
代言?
广告?
还是集合顶级资源,为她出一张专辑?
那不就是给李鱼出专辑?
闹呢!
这大半夜的。
苏梦越想越气。
老江却还在那儿喋喋不休,“你信我,披头士绝对能签,而且李鱼肯定很乐意签约,她写这首歌,弄这小号的目的,不就为了给她老公的书做宣传?”
何况,江阳在书里杜撰一个乐队,他老婆为了让乐队更可信,直接写了一首歌。
这世上在没有比这更浪漫的事儿了。
到时候这狗粮遍洒世界,一说这乐队,就都知道这段故事。
这狗粮吃着——
老江觉得贼带劲儿。
而这本来是夫妻间自娱自乐,现在苏梦公司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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