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如果让您很不舒服的话,我这就另开房间搬出去……”
当我一边营造失望透顶的氛围,一边说出”因为突然要同居而慌张”时,效果简直棒极了。
其实姜素拉会如此卑微道歉还挺奇怪的。
\'毕竟选择权是我推给她的。\'
当警卫提出可以另开房间时,我把决定权交给了她,而她为了合约选择了同住方案。
这等同于我的默许,严格来说她并没有错。
因为这就和我把选择甩锅给她没什么区别。
但是。
\'所以呢?\'
对方都自觉摆出这种跪姿来道歉了,不趁火打劫才是傻子吧?
就算我推卸了选择权,也改变不了她擅自决定房间的事实。
更何况现在我可是姜素拉绝对不敢得罪的超级甲方。
多亏我才能重获签约机会,她很清楚我一句话就能让一切泡汤。
\'本来还想再晾她一天的……看来没必要了。\'
按原计划该等24小时再视情况威胁,但现在直接出手似乎也行。
不过立刻勒索显得太掉价,我打算装作勉强接受的样子,利用她乙方的心态得寸进尺。
“哈啊……您现在能立刻上哪找房间?”
“只要出去的话……总能有办法……”
“就算找到新的,反正见朗董事长时还得一起行动,难道要让警卫来回跑两趟吗?”
“这件事如果我能得...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