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光昏暗,细缝之上竟然金光粲然,瞧来让人怦然心动,不知里面藏着什么珍奇宝贝。
方学渐左掌搭在右手腕上,使劲猛地一拉,两尺长的抽屉一下被拖出三分之一。
一时间开口之处金光暴长,把原本幽暗的屋子映得黄澄澄一片。
金光灿灿,眩人眼目,竟然是一抽屉的金元宝。
方学渐自幼孤苦,在寺庙中长大,过惯的是清贫日子,有生以来,给他手掌捂暖过的,最体面也不过是一只二两重的小银角,现在,突然之间见到这许多金子,一时血气上涌,心口怦怦狂跳,呆呆地望着那堆小小金山,目光痴定,再难移开。
好半天才从迷糊中返过魂来,心中暗叫一声:“好家伙,有了这许多金子,我方学渐还不成桐城县里的一大阔佬,回去以后,购房买地,娶上七、八房的美貌妻妾,下半辈子就可以好好享福咯。”想归想,也知无此可能,自己转眼便是那群蛇虫的夜宵糕点,这样的好福气看来只有下辈子才能享了。
望着满抽屉的金元宝,方学渐长叹一声,伸手取了一锭,装入怀中,这叫“不拿白不拿,权当留作纪念”,这跟后世小子在小山包上踏个青,小池塘里游个泳,都要签上“某某到此一游”的恶习,有异曲同工之妙。
左边的抽屉倒是挺容易就能拉开,外面是一些瓶瓶罐罐,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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