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没事。”
说着,沉俊从口袋里拿出钱包,并从钱包中拿出纸张,纸张上面正是刘成勇写的勇字。
沉俊原本是打算对比字迹,可惜那条宛如证物般的内裤已经丢了。
要是沉俊没有记错,他记得自己是有摆在收银台上拍过照的。
翻了下手机的相册,沉俊总算找到了相应的照片。
对比以后,沉俊发觉两个勇字的字迹并不一样。
通过字迹的对比,沉俊是想直接否定妻子内裤上勇字出自刘成勇之手,但他忽然觉得这样的推论是十分愚蠢的。
就好比他在别人老婆内裤上签字,现在那个人跑来要求他写上名字。
在明知对方是要对比字迹的前提下,沉俊肯定是会故意写出和平时不一样的字迹来。
这就意味着,要对比字迹的话,必须找到刘成勇以前写过的勇字才行!
因为没有正当的理由进入妻子的公司查看刘成勇的字迹,所以沉俊有些蛋疼。
这时,他想起了一个人来。
要是对方肯帮忙的话,那绝对可以确定他妻子内裤上的勇字是不是出自刘成勇之手!
想到此,沉俊便拨出了一个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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