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她也曾是我深深爱过的人,就算现在不再爱了,也着实没有必要对她恶语相向。
她对不起我,这诚然是事实。
但这是一个无法改变的既定事实,大不了就选择离婚罢了。
从法律层面来讲,她并非是我的私人物品,她有属于她的自由,婚姻只不过是一张合约,合则相聚,不合则离散。
这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况且她现在还依然深深爱着我呢。她的出轨这件事情也并非完全出于她个人意愿,若不是自己身体不行,她也不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要说有错这里面所有人都有错,(当然,剩下半条命的岳父不包括在内)三叔更是罪大恶极,其罪不容恕。
唉!
还是不说了,就像岳母所说的,人生苦短,及时行乐,何必总是揪住过去,耿耿于怀呢。
格局抬高点,世界更美好。
那么,我究竟应不应该原谅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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