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都很正常,都是一些公司往来之间的常规项目与规则。
而这合同的最后一条,我盯着看了半天,总是感觉怪怪的,甚至觉得忽然间有一股寒意包裹着我,使我在这初夏时分,感到阵阵冰寒。
“江、江总?你们这最后一条,“务必请贵司宋杰宋总经理的夫人白染小姐担任金通集团的法务一职”这个是什么意思啊?”
“哦!哈哈!你说这个啊?没事,没事~”说着江奇还摆了摆手。
“这条啊,是我们金总临时加的。因为啊,我们公司的老法务,上个月刚退休,我们这也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
“这不,金总从令妹处听闻尊夫人是法学系毕业的,很感兴趣,稍微一查,这不,不查不要紧,一查原来还是老熟人呢哈哈。”
“哦?此话怎讲?”我心想,谁tm跟你老熟人啊。
“哈哈,宋总你是有所不知啊,这白律师原来还跟我们金通地产打过诉讼官司呢,就在四年前呀!”
“呃,不过,当时白律师是原告方,我们公司是被告方,呵呵。”
听到这话我倒是有些尴尬,我与染染结婚前,染染那是在律师事务所确实还是跑诉讼官非得,不像现在做文职,时间比较充裕。
听江奇的说法,染染很有可能是与金通地产打过交道的呀。
不过,我对于法务官司这方面向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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