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轻轻走到桌边,翻开她的背包,找到她的护照,只见上面写着,“徐璐,女,生日:2002年6月1日。上海人”
她真的叫徐璐!
看来我是接错人了!
我忽然后怕起来!
我奸了别人的女人!
如果她醒来发现了真相,发现我不是真正那个要来接她的人……
报警?
我这算是什么呢?
迷奸?没啊!
强奸?没啊!她强奸我还差不多!
误奸?对啊!这顶多算是误奸吧!双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两情相悦,自愿发生的性行为。
她应该是来会网友的!
现在这种情况蛮多的,双方都是在网上聊天,聊到一定程度再见面。
之前大家都是没见过的,有些还用网络软件,不以真面目见人。
想到这里我就释怀了。
毕竟她是来会一个没见过面的网友,即便是要结婚,也是在还没确定的前提下跟我发生关系,因此应该不构成犯罪行为吧!
但是怎么跟她解释呢?
当今之际,还是赶紧穿裤子跑人为上。
我写了一个纸条,说公司突然有急事要我去处理。
当我关门那一刻,瞥到她小小而光洁的玉体,不由得有些不舍又有些惋惜。多么冰清玉洁的小美女啊!可惜她不是来找我的!
…………
金沙酒店离得不远,我开车不到10分钟就到了。
我来到2080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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