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世宗实录》)
嘉靖二十三年,初胙成王府故奉国将军安滔,尝娶乐妇生子女及妾班氏所生,皆诈称嫡出,至是淑人张氏具奏发其事,都给事中周釆言近例宗室妾媵将军不过三人,中尉不过二人,今一切废格,而诸王府奏选妾媵不言嫡嗣有无,奏报子女不言母妾来历,冒滥滋甚,宜详议例,着为令申。
于是礼部覆:请各王府自今奏请,娶妾皆明着年齿几何有无嫡子,及妾必例得选娶,所司核实奏报乃许之,诸凡庶生子女应请名封者,皆明着生年月日,及谁氏女第几妾所生,不得以庶冒嫡,以奸生冒庶出,违者究论如法。
诏允行之。
(《明世宗实录》)
嘉靖二十七年,仍令各王府严宗室婚嫁狎近倡优之禁,所生子女毋得冒请名封,辅导官不谏者重究。
(《明世宗实录》)
嘉靖三十年四月,革隰川王俊柏管理府事。
俊柏抑勒宗人,凡请名封婚禄者,必索重贿,以致宗室子女过期不获婚配名封者甚众。
(《明世宗实录》)
万历三十四年,秦王谊漶奏请诸宗名封,内敬樽等庶子五十一名,皆私婚滥妾所生,及远年未经请名与未报者,礼臣李廷机发其事,劾奏秦王谩欺朝廷以图侥幸……若从姑息,人将效尤,乞将长史高荐、廖惟俊、教授杨可教,重加罚治,并饬各藩今后仍妄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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