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考虑之后,李再安越是细想越觉得这种办法可行度很高。
对于像莫里奥这样的贩毒组织来说,如果采取金字塔形、上下层级以单线联系为主的组织形式,估计组织会在极短时间内就陷入崩溃,不为别的,就因为这样的组织形式虽然安全,但运作的效率却低。
可是对于吴兴国建议的这个组织来说,运作的高效率并不是很必要的,它的安全性以及执行任务时成功的高效率才是至关重要的。
莫里奥贩毒组织组织一场大规模的贩毒走毒行动亦或是帮派火并,可能召集起了人手就能出动,这种性质决定了它的组织形式必须像现在这样,由一个关键人物负责一个地区内的全部组织成员。
而吴兴国建议的组织并不需要这样,他们都是在暗中行动,无论是策划一场暗杀也好,进行一次情报搜集也罢,最多出动一个三到五人的小组。
如果有需要各个小组协同执行的任务,往往任务本身就相当的重要且繁琐了,它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时间来统筹、策划、安排。
具体哪一个小组负责什么,都可以由更高层的人物来规划,至于各个小组的成员之间无需彼此相识,他们只需要知道自己应该在什么时间做什么事情就够了。
李再安考虑着,这样一个组织,并不需要太多的人手,百...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