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饭后,他把录取通知书和上高中要带的东西整理好,同家人打了招呼后就出了门。
因为心里有事,所以走得很快,不到两个小时,他就来到了岳父家。
在陶大壮不断追问下,刘有福告诉他,刘娟是他们买来的,并告诉了他买刘娟的经过。
1952年,刘有福夫妇都年近不惑,膝下依然没有一儿半女。
刘有福的婆姨虽然多次怀孕,但无一例外,每次都流产了,他们也搞不清楚是什么原因。
一天中午,一个妇人抱着一个小女孩向刘家庄走来。
路上正巧碰到要去田里劳动的刘有福。
她问他有没有人需要小孩,他就把她带回了自己家。
从那个妇人的口中得知,这个小女孩是她捡来的,听说是陶村的,叫娟娟,不知道是不是姓陶,也不知其生日。
刘有福夫妇商量后,就把家里所有的积蓄拿出来,买下了娟娟,取名刘娟。
刘娟当时很瘦小,看起来两岁左右,所以他们就把那天,也就是8月15日作为她的两岁生日。
借口去县城上学,陶大壮告别了岳父、岳母,失魂落魄地离开了刘家庄。
不仅失踪的时间、地点吻合,年龄、名字及身体特徵都明确地告诉陶大壮:刘娟的确是他的亲妹妹!
这无异于晴天霹雳:新婚的老婆,居然是同胞妹妹,我该怎么办?
如果让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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