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警官……”我保持着最优雅最职业的笑容,实际想做的却是大吼大叫,所谓的按章办事不能成为拖延放人、行动缓慢的理由。
我向前倾身,双手平放在面前的桌子上,缓缓陈述事实:“我的当事人已经在民警的主持下和对方进行调解,并且签署了书面协议。派出所没有理由继续扣押他,更不用说在放人后又以寻衅滋事再次拘留他。”
我的年轻客户深以为然,吹个长长的口稍跟着起哄,我紧握他的手腕让他闭嘴。
这个案子已经很难缠,而他刻薄倔强的态度只让事情变得更糟。
如果他不是个混蛋,没有和老太太因为公园座位而争吵,也许他就不会引发对方心脏病复发,幸亏老太太住院一个星期后安全出院,不然这案子可有的磨了。
我扭动了下在易趣淘来的吉米周,通常我都是休闲鞋加牛仔裤,但和警察打交道时,就必须铅笔裙、丝绸衬衫和高跟鞋伺候着,我他妈的都站了一天了!
“寻衅滋事和调解两码事儿。”
吴警官道。
“您说得一点儿都没错,寻衅滋事根本不是我的当事人。”
要不是老太太家人认为一万块钱要少了,也不会压着我的当事人又去找警察。这个事实吴警官早就知道,用不着我再重复。
“他把拦住他打人的警官叫婊子。”
在我打算插嘴...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