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审查规定是指为规范和改进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管理制度,提高电影质量,繁荣电影创作,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电影业健康发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制定的特殊规定,自2006年6月22日起施行。
所以说06年以前的内地电影跟06年以后的完全就不是一个标准,而且这个管理条例是在不断的丰富中,也就是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补充条例,有从严的趋势。
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第六条跟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六条办理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手续,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拟拍摄影片的备案报告;(二)不少于一千字的电影剧情梗概一份。
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征求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三)电影剧本(梗概)版权的协议(授权)书;(四)影视文化单位申请领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需向广电总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填报《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第十二条
国家提倡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有利于保护未成...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