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脸说着“不可理喻”表情的班主任甩腿就打算走,却又突然定定地站在那里,用全部力气咬着后槽牙,转头看他。
“你们到哪一步了?”
孟企冷冷的目光迎上去:“除了她的贞操。”
“你真恶心。”妇女闭上了眼。
孟企知道她已经败了。
“你毁了一个少女的人生。”她说。
“我给了她生命的意义。”
“道貌岸然,孟企,自负,无知。”
“你只是她最喜欢的一个老师,而我是她爸爸。”
“等时机到了,我会揭发的。”
“所以你现在又不介意毁掉她的人生了。”
“你,我一定会,把孟鹤从你手底下救出来。”
孟企笑了,那看起来似乎是一种满足、充满解放感、近乎残酷的笑容,却不知是在对谁笑,他说:“等你有证据吧。”
“孟企,你不会不知道,她 16 周岁才能做吧?第十一修正案。”
“如果你敢动她,三年牢狱,你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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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企熄掉了手机屏幕,最后的画面是网页上的一段文字。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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