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既然如此,那传国玉玺的份量便不可同日而语。
李无仙忽然觉得手中放了万斤生铁,沉重无比。
处处烟尘起,州州狼烟腾。定局无处寻,可怜百姓哀。
李无仙昔日所居山村隔壁,有一狼骨山,上面有一伙强人本是朝廷军中人士,因与本地藩镇大战落败,兵卒四散,这伙强人也不回京反而寻了狼骨山占山为王。
他们搜罗一干江湖人士,打家劫舍,日益壮大,打得吉砂县县令和一干县卒龟缩城中。
狼骨山的首领名为陆旭,因头戴一顶金银牛角盔被称为金银角大王。其人身材凛凛,七尺长短,面圆耳大,腮边生一丛络腮胡,倒是相貌堂堂。
“你真的看见了那印玺上刻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陆旭询问保长的大儿子,他鼻青脸肿,那天被李无仙打得够呛。
“是的,小人以前和县里先生学过几年,是以认识那几个字。”
金银角大王坐在一匹墨色宝马上,手持一杆长槊,居高临下问着保长儿子:“除了你还有谁知道此事?”
“没有了,没有了。那传国玉玺落于李无仙手上,万望大王杀死那个畜生为我父报仇啊!”
“这是自然,我定会为你等报仇的。”
一槊刺下,保长长子死不瞑目望着陆旭。
“将这村人全都杀死,万万不可放过一个!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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