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考虑过这样违反社会道德。”我皱着眉头说道。
“社会道德规范是个模糊的概念,谁也说不清楚到底社会道德是怎样的,同时任何人都不能代表社会道德,而只能代表他自己。他们不理解的东西不一定就是错误的,也不一定就是不道德的。存在即为合理,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林宛如一脸高傲的说道,佛法所做的一切所说的一切都是完全对的。
不得不承认,林婉茹的思维很严谨,没有逻辑漏洞。
我真说不清楚社会道德规范到底是怎样的,这东西确实很模糊,你说尊老爱幼是个普遍接受的社会道德规范吧,但是,到底做到什么程度才算符合社会道德标准?
更何况,还有那么多特殊情况,根本无法确定社会道德标准究竟是怎样的。
法律,是从那些确定的道德标准抽离出来,再量化成条文的。
我觉得,社会发展,先有道德,后有法律,随着法制社会的发展,那些确定的道德标准统统法律化乐,剩下都是不确定的灰色地带。
人心里边儿的东西,不能用法律约束,而道德标准又很模糊,真的毫无办法。
由于我认为林宛如全都是歪理邪说,所以特别想反驳她,我想了一下就开口说道,“社会道德就是社会上大部分人对道德的认识理解,也就是社会上大部分人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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