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听到吴明轩这话的时候刘晓丽是真的很开心,没想到还真是她们家的亦菲,但在她看到这份合约的时候,就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了。
因为这根本就不是正常的影视剧签约合同,而是经纪约,近乎是卖身契的超长约。
“十年!这也太夸张了,只是一个女一,我们不可能答应的,亦菲先别看了。”
刘晓丽直接是放下了手里的合约,直接阻止自己女儿继续看下去,现在已经满20岁了,真要看上了,可是能踢开她这妈妈自行签约的。
“首先我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列剧,之所以选亦菲也是因为她年纪合适,十年也还好吧,她才刚满20岁不久,十年后也就30岁,正是一个女星最好的时候,那时候开工作室很合适,现在太早了,只会起反效果。
说说不愿意签约的原因,虽然时间长了点,但这是保障合同,很多保障跟福利的,而且越到后面保障就越高,从第六年开始,合约期内的保底收入就是一亿,最后两年更是超过了两亿,难道还能有人比我开出的这份合约更强?
”这时候的人又不知道后面的片酬是有多夸张,当红明星赚钱是有多容易,所以吴明轩的这个保障合同绝对是很有杀伤力的,这都不答应不上套,那他也只能是认了,总不能直接用强吧?
如果只是当明星,吴明轩的这份保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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