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宾馆休息的她看着群里狗群员对明日的期待,放下手中正在干的事情,发了一句话。
“我到了,约个地方见面吧。”
两个小时后,披着白色风衣,提着一个小挎包,绑着马尾的林鑫怡来到了郊区的一个小饭馆,而饭馆里只坐了一桌人,是本地群友开的,大家讨论之后决定先到的人来这里吃晚饭见个面。
先是客套的介绍、认识,然后是毫无营养的社交礼仪,然后上菜吃饭。
虽然大家心里都有一些小小的想法,但没有人真的敢去做什么事情,直到有人喝了一点酒之后,变化产生了。
“哦,小鑫怡啊,陪大叔喝点酒吧……”一位勇敢的狗群员率先来到鑫怡身边,无视其周遭的冷漠气场,甚至胆子非常巨大的一只手按在露在风衣下摆外面,没有遮掩的光滑大腿上。
“哦~是不是没穿内裤呢~小鑫怡~”
周围的群员都快疯了,此人死了倒无所谓,但是要是鑫怡一气之下走了或者报警啥的,那可咋整,就这吊群,丛上到下,一抓一个准。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鑫怡一手抬起,捏着勇敢者的脖子以下按到桌上,虽然力量绝对劣势,但是占了一个突袭的优势,大男人那一下子也没反应过来,一张脸直接被按在菜汤里,然后鑫怡的另一只手从挎包中掏出随身携带的电击棒,打开、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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