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这首歌。
确实是有些不合适。
“没关系。”
王菲摇头轻笑,不在意地端起酒杯:“其实是这首歌我不太喜欢,太过商业、也唱过太多次,现在的演唱会我都不再唱它了。”
那英深表赞同地点头。
大多数有名有姓的歌手,都会对成名曲有着一种莫名的厌烦。
别的原因都不说。
几百上千遍唱下来,谁都会腻。
“不过我很好奇。”
抿下一口威士忌,王菲挑着眉毛问道:“我的歌那么多,为什么你偏偏选择容易受伤的女人呢,再说了你也听不懂粤语吧?”
“坦白讲句,你其它歌我都唔熟。”
李洛接过那英递来雪茄,又将粤语切换成普通话:“其实是有部叫大时代的港剧我很喜欢看,你那首歌在里面经常出现,所以想听听真人唱的感觉。”
和港音有些许区别,但确实是粤语没错。
音调拿捏得非常到位。
再什么算,也不可能是听不懂的那种。
高圆圆摇了摇那英,一脸茫然地问道:“李洛刚刚说了句什么,叽里咕噜的。”
别看那英是东北的,她其实和港乐这个圈子有着深入交流,曾经还在红馆开过演唱会,说起来不标准,但听对她来说是完全没问题的。
“要不要这么坦白。”
那英抓起几粒花生向李洛扔去,没好气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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