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死了,轻描淡写地死掉了。
真可怕啊,精神瘟疫。真可怕啊,黑潮。
还要给我看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死不足惜。不过鸣式好像总会卷土重来,我就会有办法杀它好几百遍。不过我能活那么久吗?不知道。我至少得活着回去见他一面。
或者我应该隐退了?我感觉自己现在对死人这件事情有点麻木了诶,这不太好。对于救世主来说,应该保持善良才对嘛。
想他了,他肯定能告诉我该怎么办的。
想他了。
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他想”
教授往后翻了好几页,全都是一模一样的字。
每几个“想他”之间,上下位置显然不一样,大概能推断出不是同一时间写的。
或许真的像爱弥斯自己在本子里写的,每想他一次,就写一次。
莫宁数了数,一页有22行,一行容纳了大约二十个大大的“想他”。这本笔记本还有约莫三十多页——这就有一万三千多次。
她从脚边的箱子里抽出又一本笔记本。
这一本要小得多,翻开第一页,依然是密密麻麻的“想他”。
这本面积小些,像作业本,大概有六十多页。
再抽出一...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