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纳金开始推理:“事情的经过,我们就先回到前天晚上的八点半的时候。那个时候快递公司的人把包裹送到你的公寓,原来在睡觉的和美小姐出来开门,但是她却找不到印章。
和美小姐情急之下,就拿了餐厅桌上的原珠笔去签名,但是这支笔又写不出来。
送货的人,怀疑是不是没有墨水了,就拿起了原珠笔把笔芯拿出来确定了一下。
他发现笔芯里面还有一点墨水,和美小姐再写的时候,就写出来了。
送货的人走了之后,和美小姐就把那支原珠笔放在餐厅电话账单上面,然后,就又回到房里面继续休息了。
接着二十分钟以后,你把掉在她尸体旁边的笔当成是自己的笔,在心虚之下反射性地捡了就出去了。
接着…
回到车上,处理东西时,你和毛利叔叔碰面。
在那之后你邀请毛利叔叔一起去兜风,而当时用来作案穿的血衣跟手套,就放在后座的椅子底下,这个时候你包里的原珠笔就掉了出来。
我在想你应该没有注意到才对,那天晚上毛利叔叔坐到副驾驶座,刚好有支原珠笔从他的西装口袋里面掉了出来。
你应该知道了吧?其实那天毛利叔叔的原子笔掉了,却阴差阳错把你的那支原珠笔给捡了起来,这支原珠笔上面的确有你的指纹,另外还有毛利的指纹,除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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