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项法律并不是理由,没有向海外派兵的法律,日本人不是通过修改战后和平宪法做到了吗?
以此类推,为什么就不能修改对战争后果赔偿的法律呢?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日本对其他国家给它本国国民造成的损害,却一刻也不停留的采取索赔行动。
1942年12月8日,日本偷袭珍珠港后,美国政府立即逮捕了在美国的1291名日籍人,并把11万日裔人赶进收容所,没收其财产共8- 15亿美元。
1980年日裔成立“赔偿使命委员会”,不到8年,迫使里根总统签署了公法100- 383号法案,向日裔人道歉,全部支付了日裔人的民间赔款。
日本恬不知耻的大肆报道美国政府向二战中把日裔人关进集中营一事进行赔偿,却不想想自己干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还逍遥法外没受谴责。
中国男人的脖子被当作比试刀锋的实验品,女人被日本人任意奸淫然后开膛破肚,儿童成了日本人刺刀上的玩物!
世界历史上有哪一个民族像我们一样遭受过如此的耻辱?
实际上,无论是日本军队还是日本平民,他们中有许多人对中国极端仇视,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做危害中国人的事。
在中国实行“三光”的日本兵当然不用说,那么控制中国矿山工厂的日本管理人员也是用最残忍方法折磨中国劳工,制造了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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