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传来讯息,一个id叫dchayden的用户关注了她,她看到名字便知道是邓仕朗。
他的ig简介很简单,只有他的中文名注音dang si long。
别人都会添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或者像在linkedln高调备注自己的大学和职业,而他不写这些,如他本人一样懒散。
邓仕朗在高中就被称作dc,si读起来像c,再加上他的姓,大家都叫他dc,后来高中英语课的老师要学生取英文名,他就叫自己hayden。
他们高中毕业前一直在大陆读书,她和他不同班,却受同一个英语老师任教,他们隔着两个班都能经常争年级的英语排名。
英语老师有时拿着成绩单公布名次,这个月是姚伶第一名,下个月就是邓仕朗第一名,轮流交换。
碰上好几次并列第一,英语老师会欣慰地摸着自己的项链发出银铃笑,反正两个都是她的课代表,她的教学很有成效。
姚伶换了姿势,趴在沙发上,单手拎着咬出一个洞的水蜜桃,另一只手下滑,看邓仕朗的ig主页。
她笑,瞥见他和女朋友在维港的合照,再滑下去是调酒的照片。
她记得他长得很帅,可他基本不发自拍,主页大多是酒和猫狗。
姚伶关注他,切换页面,点一首amy winehouse的《back to black》,把手机扔了,躺倒在沙发上吃水蜜桃,悠闲地伸两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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