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并不刺眼,甚至不是特别强烈,可它存在,实实在在地存在,在这个深秋傍晚的花坛边上,把那个沉默的年轻男人连同他手里那叠传单一起镀上了一层极薄极淡的金。
陶没看见,卡芙卡也没看见,路过的其他同学,保安,骑自行车经过的外卖员,所有人都没有看见。
普瑞赛斯却看见了,看的清清楚楚。
这不是因为她有什么天眼通的超自然神通,而是因为她的“完全境界”赋予了她一个别人很难想到、更难做到的特权——她可以控制自己视网膜上的每一个感光细胞。人眼的视觉范围本就是有限的,只能感应到可见光波段,可如果她愿意,她可以调整自己视觉细胞的敏感度和结构,把探测范围往外推一点点,再推一点点,推到大多数人一辈子都看不到的边界上。
那种调整并不舒服,视野会变得古怪、失真、像一块被反复拉伸的旧玻璃,可她就是能做到。
此刻正是某种直觉催促她这样做,她把视觉细胞的感光范围微微偏移了一些,让双眼短暂地变成了一双类复眼结构的东西——不是真的苍蝇眼睛,只是功能类似——然后她就看见了那层笼罩在年轻男人身上的金色光辉。
温暖,磅礴,安静。
不是热辐射,不是生物荧光,不是她在任何论文和实验里见过的任何物理现象。那层金光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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