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了一会,我将白薇抱到了一个空房间内,其实也不是什么都没有,一张铺好的床和一个书桌,是我这种不会布局的人所做出最大限度的装饰了,而且我也不喜欢养花。
“我建议你先习惯一下呢,毕竟未来的几个月你都有可能一直待在这里,有什么要紧的事叫我就好了,我是不会给你松绑的”我将白薇放到了床上,对她说到“还有,不许你大喊大叫,这是扰民,如果被我发现了你大喊求救…我就把你杀了,剁成碎肉冲进马桶”。
我推门出去前,扭头威胁着她,虽然我也不会真的做这种事就是了。
“等等!我怎么叫你啊!”。
“什么?”。
“你的名字啊!”。
“…你就叫我变态就好了”。
“果然人如其名呢”她鄙夷的看了我一眼。
“随你吧”我甩出最后一句话,关上了门。
就这样,我和被我拐来的少女开始了同居生活。
应该可以叫同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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