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白细胞二点八,够用了。”
她把毯子裹紧,把那罐橘红色的桂花捧在手里,用手指慢慢拨着花瓣。
“咏珊。今天在医院我跟砚清说,等头发长到肩膀,我要烫卷。他说直的好看。我说卷的你也得认。他说,你变成什么样我都认得。因为你的眼睛不会变。化疗掉光了头发、掉光了眉毛、掉光了睫毛,但眼睛没掉。他说我十一岁在潮州会馆包粽子时眼睛是琥珀色的,现在还是琥珀色的。咏珊,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我眼睛是什么颜色。”
“也是琥珀色。比现在淡一点。那时候你还小,眼白很白,衬得琥珀特别干净。现在眼白没那么白了,有一点泛黄。但琥珀更深了。”
方若诗低下头,把脸埋在毯子里。
“咏珊。我从来不是美人。但他说眼睛不会变。我想了一下,从我十一岁到四十七岁,看过陈启年穿白衬衫、看过你在厨房里偷偷哭、看过砚清两岁追蝴蝶摔破膝盖在院子里嚎啕大哭、看过许怀远跪在毕架山客厅里交出u盘、看过沈砚山在法庭上转过头来对我动了动嘴唇。所有这些事都收在我眼睛里。这双眼睛,琥珀色的,没变过。它装了一辈子的程家,以后还会继续装。不是程家,是方家,砚清也是方家的人。”
方咏珊在她旁边坐下来。没有塑料布,直接坐在草地上。她把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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