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的上课铃响了。我们都没动。
最后是清儿先松开手。她退后半步,眼睛鼻子都红红的,却露出这半年来最真实的一个笑容。
“宇哥……”她用袖子胡乱擦了把脸,突然踮脚亲了我一下,“我走啦。”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跑出小巷,米白色的裙摆一闪而过,很快就消失在人群里。
风吹起地上落叶,打着旋儿从我脚边掠过。我突然想起十二岁那年,清儿也是这样跑向新学校,跑几步就回头冲我挥手。
只不过这次,我知道她要去哪里。
那天深夜,我辗转难眠。
指尖悬在键盘上许久,最终还是点开了清儿的日记。
屏幕的冷光刺得眼睛发疼,最新一篇的日期赫然是今天:
宇哥,对不起。
对不起你早上的温柔,对不起你说“我永远爱你”时眼底的光,对不起你明明看穿我的不堪,却还是愿意张开手臂等我回家。
可我还是想……去当一阵子流浪狗。
去啃那些肮脏的骨头,去舔陌生人丢来的残渣,直到我厌倦了那种味道,直到我终于分清楚,什么是欲望,什么是爱。
然后……我会回来的。
回来喝你煮的白粥,回来让你揉我发痛的太阳穴,回来当那个会缩进你怀里躲雷声的小清儿,哪怕身上还带着垃圾堆的馊味。
你知道最可笑的是什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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