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撒也不是总住在这里,这是他租来作为学生会活动场所的,以前他不必支付租金,他每年都能赢得诺顿馆的使用权……现在诺顿馆归你了。”芬格尔一身黑色的正装。
他其实是个高大的家伙,只是灵魂有点儿猥琐,这么穿起来肩宽臂长,加上德式的灰眉灰眼,再把乱蓬蓬的头发在脑袋后扎了一个小辫子,露出颇有几分帅气的额头来,站在路明非背后俨然一条保镖。
“那我们为什么不搬到诺顿馆去住?”路明非想起了这一茬。
“你得先花个上万美金把家具整修整修,还有高昂的取暖费和地税……你如果有意出这笔钱的话我是很乐意搬进去的,你叫我陪床我都乐意。”
“滚!”
“那我现在就滚了,你替我跟恺撒问好。”芬格尔掉头就走。
“师兄你义薄云天无论如何要陪我走这一遭。”路明非哭丧着脸一把拉住他。
“切!叫我滚?”芬格尔翻翻白眼儿,“看仔细了,这关不好过。人家花了很大的本钱!人家的兄弟都穿着armani或者zegna的西装,戴着montblanc或者constantine的表,门前停着的那一水儿要么阿斯顿·马丁要么捷豹……”芬格尔抖了抖自己身上那件显然小得有点裹不住的礼服,“对比我们这两身租来的正装……我觉得恺撒是准备以财富跟你炫耀一下,要么是准备把美钞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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