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畜牧场交易契约—————
甲部:奴隶的宗旨
一、本商品林乐妍(以下简称“本商品”)现成为拥有者洪宪基(以下简称“主人”)的所有物。
一切肉体和精神上的自由都不再存在,终生以家畜的身份为主人服务。
二、本商品并不会有所谓“私人时间”,每天二十四为时都要为令主人享受到愉快的生活而努力。
三、无论主人作出的命令是怎样苛酷,也必须毫无条件地接受和绝对服从。
四、为求彰显其奴隶的身份,主人有权在商品上任何部位印上刺青或烙印。
五、就是在主人作出可能有生命危险的调教行为时,商品亦必须尽自己所能帮助主人完成调教的任务。
六、本契约一旦签署后,立即生效,除了由主人亲自注销之外,将会永远有效。
乙部:日常生活
一、商品必须每朝在主人脚边恭敬地俯伏,并流畅地背诵出本契约的内容。
二、除了主人另有命令之外,商品禁穿着一切衣物,并必须经常佩戴着颈圈和把犬尾插入肛门或性器,以显示作为人犬的身份。
三、除主人特别指示外,商品必须在任何时候也用四肢着地姿势爬行,无论在热砂还是碎玻璃上都必须无顾虑地赤足行走。
四、平时在空閒时必须留在犬屋中前足伏地,抬起臀部维持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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