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最终结果却是:不予立案。原因是她身上并无任何伤痕,无法状告对方施暴,而她提出的强奸罪,很抱歉,现行的法典并不支持这条罪名,原因是她是男儿身,而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受害对象只有女性,所以她是无法状告自己的校长强奸罪的,即便她真的被强奸了,她的直肠里清楚地检测到了校长的精液,但是很抱歉,她就是不能告对方强奸。
由于不予立案,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校方甚至通告她,要她隐忍,要是她再继续闹下去,就开除她。父母也劝她放弃,毕竟她所在的重点高中很难进入,而且学费很贵。。。。。。。
于是她忍了,可之后她就发现全班人看她的眼神不对了,原本要好的同学们都开始排挤她。毕竟在所有人的视角下,原本的施暴者校长还好好地生活着,并未受到任何惩罚,那就说明错不在校长,而是她因为不可言说的理由在诬告校长。这种观点原本只是猜测,但后来,在校长的施压下与授意下,这种猜测很快就在老师们讲课时“不经意的透露”中,发展成了铁的事实。于是她成为了众矢之的,千夫所指。男生们甚至开始公开地霸凌她,在她上厕所的时候,强行扒掉她的裤子,抽她的屁股羞辱她,对她说出这世上最难听的污言秽语,并在上课铃声响起后,拿着她的裤子得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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