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这行字,嘴角翘了起来。这句话说得真漂亮——不直白,不露骨,但藏着温度。他知道怎么用语言撩拨一个人,不是那种低级的“我想你”“你好美”,而是用一种更高级的方式,把一个人和美好的意象联系在一起。
我回他:“那你下次来l市,带给我。”
“好。”
正月二十三,夜鹰来了l市。
他发消息说周五到,问我有空吗。我说周六下午有空。他说好。
周六下午,我去了他说的那家书店。在老城区的一条巷子里,门面不大,里面却很深。书架从地板顶到天花板,木质的楼梯踩上去会发出吱呀的声音。空气里有旧书和咖啡的味道。
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在二楼靠窗的位置坐着了。面前放着一杯美式,旁边放着一本包着牛皮纸的书。
“来了?”他抬起头,嘴角弯了弯。
我走过去坐下。脱了大衣搭在椅背上。今天穿了一件烟灰色的高领毛衣,外面是那件燕麦色大衣,下身是黑色的直筒羊毛裤,脚上一双白色板鞋。素颜,只涂了润唇膏。
他看了我一眼,把那本包着牛皮纸的书推过来。“给你的。”
我拆开牛皮纸,是一本诗集。封面是深蓝色的,上面画着一弯月亮和几颗星星。书名是《我偏爱读诗的荒谬》。
“你上次说喜欢读诗,”他说,“逛书店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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