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芳以前最喜欢啃这种黏糊糊的煮玉米棒子,当晚饭后的零嘴。
我还记得,以前她每次来买,都要为了五毛钱的零头,跟卖玉米的老头老太扯着嗓子讨价还价,直把人家讲得直翻白眼才肯罢休。
可是最近这几天,她连菜市场都懒得去逛了。
每天大清早去后街的摊子上胡乱买把青菜割块肉,拎着塑料袋就急匆匆地赶回来。跟左邻右舍的熟人碰见了,连个招呼都懒得打。
连着两天,周姐在楼下扯着嗓门喊她去广场扭腰跳舞,她都推说身体不舒服,死活没下楼。
推开那扇生锈的防盗门。
屋里没开灯,昏暗得像个地窖。
陈芳就那么直挺挺地坐在客厅的旧沙发上。
电视机是黑屏的。
她手里端着一个印着掉漆牡丹花的玻璃水杯。那杯水,还是上午她倒的,水面上早就漂了一层细微的白色灰尘,她却浑然不觉地端在手里。
她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圆领纯棉长袖t恤。
料子洗得有些发薄了,松松垮垮地贴在身上。
下半身,是一条灰色的宽大居家运动长裤。
那一头没扎起来的长发,毫无生气地垂在肩膀两侧。
听到我开门进来的动静。
她那张没有一点血色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波动。眼珠子极其缓慢地转过来,看了我一眼。
“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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